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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2025-05-06 16:51:01读后感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第一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60多年的时刻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此刻怎样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此刻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就应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确实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此刻,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此刻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状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拟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一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就应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一样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根底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联也是密切的,因此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理解潜质。比方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礼貌,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向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单独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开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构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就不可防止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应酬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联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联,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刻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明白,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户外,从于主流文化的就应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刻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户外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刻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户外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因此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能够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户外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了,然而也确实很搞笑。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无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能够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确实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开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能够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思考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时机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持续,于是双方争吵很剧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展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开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场构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好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正因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因此理智开场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此刻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别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好味觉,需要规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持续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开展极富指导好处。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确实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第二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第三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当我真正拜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也明白了什么才叫大家。大家是什么?费孝通先生给了我答案,大家就是用平铺直叙的简单直白的语言来讲述高深专业的专业知识,令读者读后感觉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日常,我们每天都会去做,去发生的事情。讲学术很多人都会做的很好,但是把学术讲到如此生动,费先生做到了。

我特别喜欢严复先生在《群学肄言》里面对社会学的定义:“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于正德、利用、厚生三者之业有一合焉,将以明治乱盛衰之由。”如果说严复先生是把社会学引入中国的第一人,那么费孝通先生就是把社会学用来研究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发端与立足——中国农村的第一人。在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社会阶级之中,农民的地位一直很高,可以说因为农民的存在,才使得中华民族可以延续五千年之久。但是,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外来帝国主义的入侵,商人的地位逐步提升,农民也逐渐成为了“落后愚昧”的代言词。社会阶层永远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生产力的进步永远是社会阶层变化的重要推力。从原始时期的“母系社会”到封建时期的“男权至上”,这都是由于当时不同的生产分工要求所决定的。没有对错,只是为了生存。而近代以来的社会阶层的变迁也验证了这一点,为了救亡图存就必须增强国力,为了增强国力就务必提升生产力与生产效率,为了生产力与生产效率的提升,就必须促进社会阶层的变化发展。

但是,现在的成功永远不代表可以否定过去的努力。费先生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农村人在马路中间行走,被背后的汽车疯狂鸣笛,农村人慌乱的不知所措,还要被司机所鄙视。诚然这是民国时期的场景,但是现在却依然适用。我们可以因为农民不知道什么是共享经济,什么是比特币而笑话他,他们同样可以笑话我们不知道节气的重要,甚至可以笑话我们五谷不分。我一直认为在不同领域生活的人的所需的生活技能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没有资格去笑话别人,尤其是笑话延续几千年,到如今依然养活全中国十几亿人口的基础——中国乡村。

如今,《乡土中国》一书已经出版了几十年有余,在这几十年之中乡村社会也有了天壤地别的差距与变化,当然这不代表着《乡土中国》已然落后于时代,反之,它的思想依然受用至今。

费先生在全书的开篇便说,“中国社会从基层上去看是乡土性的”。他用了十四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去描绘了一个充满乡土本色的乡土中国。也正是这群带着“土气”的人群,孕育了有着五千年悠悠历史的中华民族。“土”当然不是一个贬义词,直至今日,我们一旦背井离乡,可能长辈还会在你的背包之上装上一捧故乡之土。但是这样的情景愈发的少见,科技的进步拉近了城市间的空间距离,也冲淡了“土”背后所凝系的情感。可是在过去,这种背井离乡对于这群“生于斯,死于斯”的群体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只需要几亩薄田,一湾清水这十分简单点物质条件,就可以安安稳稳的幸福过完一生,不会迁徙,聚村而居,看天吃饭,与动物为友。他们熟悉身边的一切,也有自己的生活准则,约束他们的法律成分其实很少,更多的就是一种深深印在脑海之中的行为规范与准则。他们会热情的与身边人聊天,他们会不惜余力的帮助自己的邻居,他们更会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这些土气,可以说“土”得可爱,“土”得令人向往。虽前路未知,却勿忘心安。

五千年的文明史,流传下来很多的传统,这些传统无论好坏,其实都是社会共同经验的一种凝结。这种经验在农村社会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绵延至今,靠的不是文字的作用,更多所以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的口口相传。文字与语言的存在一直都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只不过是在现代社会中,这种工具的重要性与方便性被无限扩大,人们已经脱离不了。从建国以来,国家一直在大力发展教育,在21世纪初期,终于将文盲全部消灭,文字也在农村社会彻底的普遍起来。现在的我们可能无法想象没有文字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如何交流?如何传递信息?如何延续传统?但是在过去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就是一个“面对面社群”之中,文字的重要性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要,那么不可或缺。费先生所说,不同环境需要的知识领域是大大不同的,乡民只要知道何时应该播种,什么时候应该施肥┄┄就可以活得被人尊敬,只要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规律,似乎一切都是多余的。如果这样状态一直维系下去,那么就会出现光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局面。费先生说,文字是从庙堂产生。而我认为文字也必将服务于大众。虽然我们国家为了推行文字下乡而遭遇了很多困难与阻碍,不是说乡村的人们不爱认字,只是觉得文字没有多么重要。但是,现在的情况大有不同,无论是为了提升劳作效率还是为了走出乡村,文字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农村的人们也愈发地重视和学习文字。

费先生认为“差序格局”是农村社会中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其实与现代的国家观念有所背离。孔子说,“克己复礼”,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之中“私”的观念根深蒂固。这种“私”的观念无关乎道德,只是因为在自食其力的乡村,对于他人并没有那么多的依靠。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很少有人有着集体的概念,更不用说法律的观念了。在乡村之中道德的教化、维系秩序的功能性与有效性要远远大于法律发挥的作用。而从1840年开始,这种格局就因为外国人的船舰利炮受到了极大地冲击,中国的社会格局更多地向西方世界学习,也逐渐呈现出“团体格局”的样貌。这在孔子等中国传统儒家学者眼中看来,近乎于“礼崩乐坏”,但这却是走向现代化,走向富强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从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国家转型的必须经历的阵痛。

在我们国人的眼中,“家”的重要性无可替代,我们可能会为回家吃一顿团圆饭而不惜奔波千里。就像在“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中,家的位置永远是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几千年乡村社会为我们留存的传统。我们永远把家当成自己在外漂泊之时那牢固的避风港。费先生说这个港湾可大可小,可以仅仅是一家三口,也可以是四世同堂。费先生说,家族规模的大小永远取决于事业的大小与规模。我一直很佩服费先生的一点是,他总是用寥寥几语就把我们五千年农村发展所形成的传统而总结与概括,这些风俗与传统一直影响我们,就算身处都市,远离乡村,我们也一直把家庭放在自己心中最重要的地位。而家族所承担的功能也远远不止于生育功能,中国的家庭相比于西方的家庭而言延续性更强,功能性更多,凝聚力也更强。

家族在中国农村所扮演的作用更加像一个封闭的小王国,家族的长辈,尤其是嫡系的父系长辈,他们可以决定家族的走向,解决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把这种模式扩展到全村的范围之内,也会有这样的长辈扮演者这样的角色,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更多,范围更大,这就是费先生口中的长老统治。也正是这种长老统治,决定了中国社会之中人治的地位可能比法治的地位更加重要。现今社会之中,民众也希望法律的判决背后需要体现出人情,而不是冰冷的毫无感情的判决书。这种人治的背后体现的不是“无法无天”,“毫无章法”,而是隐藏在背后的“礼”。也因为“礼”的存在,让老子口中的“无为而治”有着存在的可能。“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在安土重迁的乡村社会,更多存在的场景就是“生于斯,死于斯”。“礼”就可以一代代的口口相传,刻印在血肉里面,它维系的力量更多依靠的是社会舆论。他让每个人自己的心里面都有一杆关于道德,关于“礼”的秤。这个秤是每一个乡民都主动去遵守的,不是被动依靠暴力机器强制性维护的。因为这个秤的存在可以让村民的生活有序安稳的进行下去,但是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之中,这杆秤的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在中国的古代社会,评价掌权一方的父母官时,所采用的评价标准不是经济发展水平,而是对这一方水土乡民的教化是否有功。而教化什么?其实就是让每一个乡民都知道什么叫“礼”,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这也导致了当现代司法体系初入乡村社会之中,对于原有的礼的体系造成的巨大冲击与影响。

而“礼”的存在一直是维系着社会的稳定,而生育的存在则延续着这一种稳定。在中国传统的乡村之中,血缘关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一个人的血缘关系既不可以由自己决定,但是却会影响一生。在中国传统乡村,一个缺少变动结构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关系甚至会影响一个人在村落之中的地位高低。一个村落之所以能、被认为是一个整体,就是因为血缘结合。在这种亲密的血缘社会之中可能很少争斗,也可能关系和睦,但是也其实会是发展的阻碍。费先生在书中提出,“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之中商业是不可能存在的”。而现代社会与过去不同的一点就是它是由血缘结合向地缘结合的社会性质的一种转变,对于传统的中国乡村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在我们的感受之中,乡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相比总是少了几分匆忙,多了几分宁静自由,更加具备“慢节奏”。这种节奏其实就是乡村的特点,静止。费先生口中的静止不是真正的静止,而是相对而言的静止。与现代社会相比,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近乎于一成不变。它受到“时势权力”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纵观每一次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由乡村为主动力的次数屈指可数。因为传统乡村的社会结构已经足够可以满足村民们安居乐业,在一个长老权力下的乡村社会,又何须变革呢?

人是有欲望的动物,他的进化,他的任何一举一动都是一种手段,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而进行的。也正是为了更加轻易地满足这个目的,人类也在不断优化着手段,并把这一种手段一代代的传承下去。这种就形成了乡村的祖祖辈辈所用来依靠的经验。他们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做背后有什么科学道理,有什么自然规律,但是却依然可以绵延五千年,可能这就是智慧,独属于中国农民的智慧。

可以说,我们如今的一举一动,大部分的风俗习惯,甚至是一些思维方式都离不开乡村。因为农业文明,中华民族才能在历史的大变革之中,虽历经坎坷,但屹立不倒。诚然,现在的乡村的各方面条件可能会远远比不上现代化的城市,但是这是因为建国以来,农民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帮助我们国家走向工业化,走向富强的道路,可是如今他们的生活却依然艰辛,年复一年的辛勤劳动却只可以换来微不足道的报酬。“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我们国家为了农村的社会发展,农民的富强在一直作出着巨大的努力,乡村振兴战略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开展,农民的生活也在逐步的改善,我相信在不久之后,一个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一定会在我们周围散发出振兴的力量,也一定会让费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虽历经五千年沧桑洗礼,依然绵绵不绝!

第四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那么是大智假设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时机,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局部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确实,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假设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第五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这是作品的整个讨论,前者为“书”的印象是,有很多故事,有情节。今天是这本书的纸张类型的第一次接触,在这个陌生的推理,实在太难看了。它的每一个字可以理解,因此,只有最冷静的思考在里面平静的时间阅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一本书只读一次收获不够的,有重读的前几章,发现一个框架,还可以与作者的写作整本书的意图分析相结合,要表达的意思这句话的,因此,对于现在的小学,我也只能算做在书说话的一切。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生活是否有作用研究本就已经很难论说,但作者可以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一个孩子形成对比分析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的人因为一些无知受到人们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很多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以及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存在没有企业根据。城里孩子学习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教育孩子,这都是一种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科技知识都是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教师要想实现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就要不断加快经济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立足之本的讨论,或从实际出发,中国是一个“原生”的国家,一个憨厚,用黄土样的国家性质的成分。中国人自己有一种“土气”,平静,诚实,没有心计,中国人含蓄,他们所面临的困难,首先想到的是“自我否定”,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当地社会,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我们中国,许多企业新型教育思想进行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一个乡土社会工作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通过吸收新的文化,加快产业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根据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视为主流,德法协调。正是因为礼治思想的准则,法律才是现代社会的象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并没有道德观念那么流行。笔者认为人的统治有时可以达到法治的效果,这是人的统治具有悬念和惩罚的灵活功能。

一般来说,中国人是安定的,道德的,有秩序的。他们的思想深深扎根于日常生活中。他们总是想要播种。他们只能用一个“i”来认同自己。作者说,这本书不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数量很合理。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提醒我们要像土壤一样清楚自己的身份。

第六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清晨,最后一缕炊烟消散,几只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远处的山坡上牛羊浅唱,村头牙齿稀松的老人依着古树,用长久积累的经验洞悉气候变换,估算来年收成。扎根在土地里的生命有天然的厚重感,时日愈久,愈是能磨出最清透的智慧和最有效的法则,这是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系统的描述了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情形,从不同角度洞悉乡土中的智慧。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层社会的格局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一、乡土本色:从“有机”到“机械”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泥土里,费孝通先生说只有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在春秋变换和斗转星移中悄然逝去。这种恒定的生活也形成了恒定的社区。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是一种“有机的团结”。在礼俗的社会中,人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社区,从小在一个地方生长,邻里之间有天然的亲近感。村落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稳固。其一是房子。乡里人修房子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的稳固一些,以便在以后能作为“家业”传承给后辈。“老房子”是一个家族人丁兴旺,一脉相承的代表。其二是人口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从人和空间关系来说的,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小农经济为主,家庭的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倘若某一家的地比较多,就要动用邻里以及关系要好的家族人前来帮忙,而别人帮助过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在其心理做相应的权衡,以便日后有一天对方有需要的时候再去“还工”。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过程。既然选择的是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乡或亲戚,这里的得失也就彼此不计较了。靠土地生活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小,“地在那里,家就在那里”。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使得他们也形成了比较保守的思想,“安土重迁”是这种稳定的格局不易被打破的一大心理因素。这种天然形成的有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的社会,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

时代在迅速变迁,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浪潮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转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外出打工和移民政策使得乡土社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在一些移民区,因为生存问题他们被集体搬迁到一个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急速下降,比较陌生的邻里关系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变成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笔者在调研宁夏某移民区时了解到当地的移民是从不同的地方搬迁过来的。之前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搬迁过来后要抽签决定住那个院子,所以之前的社区彻底打乱重组,几个不同地方搬迁过来的人混合住在一起。笔者在调研期间想要了解这种地域和结构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在问到一位移民过来的老人时,他说:“这里的自然环境当然要比我们原来住的山区好,原来那个地方真实能苦死人,一年辛苦下来还没有什么收成。移民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当然是好了。但是再也找不回在原来村子里的那种亲切的感觉了。我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找之前的老邻居也比较困难。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之前好啦,就算大门紧闭也时不时会有偷盗的现象发生。但是没办法,好政策总会有弊端嘛。我当时一点都不想过来,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就希望最后也能埋到那个地方,但是村委一直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办法,不能拖政策的后腿嘛。”

从老人无奈的叹息中笔者深刻体会到当代社会社区变迁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状态不再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陌生人”社会逐渐形成。费孝通先生说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若干年后,或许很多在泥土中长大的孩子甚至会找不到“乡”了。

二、长老统治:从“专制”到“民主”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文字下乡:从“自我”到“他者”

文字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发展的必要要素之一。在乡土社会中,虽然很多人不识字,但是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另外一种更加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很多老太太在聊天的过程中会妙语连出,或雅或俗,都会让很多读书人心生佩服。一辈子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们的习惯和关注点也自然是他们眼界范围中的人和事。“结绳记事”在自诩博学的人看来也许是一种比较愚蠢的做法,但是站在乡民的角度,没有什么办法是比这种方式更为先进和实用性强的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有很多只有乡民们才懂的“特殊语言”,这些特殊的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形成约定俗称的意思。不论是对人的称谓还是肢体动作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字”,乡民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形成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当然这也是乡土社会长期的稳定性所致。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学一些文化,多接受一些正规的教育,虽然买菜不需要高等数学,谈话也不需要文言文,但是多学文化知识带给他们的是更好的生命状态和选择人生的权利。“下乡的文字”无法帮助他们走的更远,父母们深知这个道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就愈加急迫了。笔者在调研发现当前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教育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读书无用”,而在这一部分人中“酸葡萄心理”占了绝大多数。自己家的孩子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学业,或者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出于私心会说“读书无用”,其实在其表情和语气里还是充满对“知识分子”的仰慕。

从乡民的角度看,“文字下乡”是一个从“自我”向“他者”转变的过程。生在“熟人”社会中,对乡民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比较了解,对特殊的语言和约定俗称的意义都习以为常,但是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物力空间的改变和思维方式的改变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乡村礼俗,很多“下乡的文字”就会被人们遗忘,曾经对这种“乡土文化”熟于心的“自我”也就逐渐变为“他者”了。

一棵大树支系的繁茂程度取决于其根系的发达程度,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深深扎根在土地里的,匍匐在大地上坚韧的灵魂才是后辈们饱满的精神脊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对后人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义。民族学研究的主体是日常生活和草根社会,对该学科的兴趣促使我深入研读费老的著作,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被迅速打破,由于各种原因“熟人”社会正在迅速转向“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一书是以往传统社会的见证,也是后人继往开来的线索。从“有机”到“机械”,从“专制”到“民主”,从“自我”到“他者”,社会的发展会自然淘汰一些弊端,留存良性的法则。但愿往昔可鉴,但求来着可追。

第七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乡土社会,人们比邻而居。“生活各方面,人和人得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这套规则从小熟悉,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形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权利,而在身内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克己……”

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公俗良序、道德。因而,早些年间,百姓有争端,往往推举乡绅出面“调解”,先无论情理,起冲突本身先自带三分不是,各打五十大板。再根据公序良俗裁决。目的是“教化”作用。因而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也因此,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应当使每个人知礼,否则,便“子不教,父之过”,打官司是可羞之事,是教化不够。

而“律师”呢?都市社会里,人们之间并不熟悉,也就没有世代因袭“公序良俗”的基础,因此“律师”是专门职业。它的目的已从“教化”转化为“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它并非分辨是非,而是厘定权利。它的出发点不是道德、伦理,因而我们常听说为了某个判决给法院施加“舆论压力”。它讲究证据。

无论礼治还是法制都不能涵盖全部案件情况,无论礼治还是法制都有其偏颇一面。最著名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杀人案”,法官说:“全世界都看到了辛普森的罪行,但是法律没有”。

第八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在乡土社会礼治的环境下,个人从小就熟习社会规则,长期的教化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再是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自动地守规矩,不再有外在的监督。乡土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乡村里所谓调解(旧时叫作评理),也是一种教育过程。

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刑法的用意在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现代社会中并不把法律看作一种固定的规则,法律也得随时间而改变内容。律师也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的职业。

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里,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若干法律条文和法庭,更重要的是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要先有一番改革。

第九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在我多年的潜意识里,费孝通都是以一位政治家的印象出现,但在读过《乡土中国》之后,才了解到政治只是费先生的副业,他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有了长时间的田间调查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再经过逻辑脉络清晰的解读,就有了对中国乡土社会,实际上也是中国社会本质基础,最贴切与深刻的描述。

第一,生存是任何群体的最重要目标。所谓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要义与风俗习惯都不过是生活在某个时代某片土地上的人们为了适应环境,更好的生存繁衍下去而建立的规则。

中国人口密度大,在农耕社会土地又几乎是唯一的和最重要的生产资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礼教”为纽带的乡土社会是最好的能够平衡个体发展与群体生活的社会组织形式。但传统中国乡土社会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一切足以破坏秩序的要素都不被鼓励。这也就造成了缺乏了自然科学创新,人员流动和信息流通的土壤。乡土社会的人情世故,血缘关系,也限制了讲究“权利”的现代化商业社会的发展。

第二,乡土社会缺乏流动性,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特性决定这不是一个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契约社会”,人们更重视“是非”,而不是“权益”。“权益”可以暂时妥协,甚至人们有意的进行牺牲交换,从而赢得周围人更多的信任和情谊,所谓“礼”是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工具。

在这样的环境下,遵循传统就是生活的保障,传统在封闭社会中具有极强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使人们从内心形成敬畏感,使人服膺于传统。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那套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形态并非愚昧落后,而是很好的适应了上千年乡土社会的特色。“权益”和“契约”是与陌生人打交道才需要的工具。

中国人不应对自己的传统妄自菲薄。也不要对看不惯,看不懂的事物妄下定论,或是心生歧视。存在即合理,追踪溯源便能够明白现状,哪怕是不合理的现状所产生的根基在哪里,背后的原因有那些。

第三,文化和文字的本质是经验的传承。当社会变得越来越进步,我们面对的环境越复杂,需要更多的协作,所以文字就有存的价值,文化也就逐渐兴盛。文字可以将经验跨越地域和时间的障碍传承下去。

但是在一个不需要经验传承,或者生产生活场景经年不变,只需要简单的经验传承的社会,所谓的“文化和文字”的价值就十分有限。人们普遍来说是实用主义,不会为了学习文化而学习文化。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上千年都处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交流少,与外界的接触少,生产方式也几乎恒古不变。口口相传即已足够,古人读书几乎只有做官一个目的,所以读书对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是意义有限的。

第四,中国人对“家”的定义可以无限大,并且家和家族承担了很多社会化职能。家可以是夫妻二人(生育的组合),也可以是家天下(事业的组合)。中国乡土社会的家族是一个绵续性事业社群,以同性为主轴、异性为辅轴的单系组合更适合于完成社会事业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所有的学科都是相通的,背后都是逻辑架构与推理说明。化无形为有形,复杂逻辑“简单化”,以外行和普罗大众都听得懂的语言和文字讲述出来是一种能力,需要修炼。《乡土中国》也是一本好的逻辑学参考书。

第十篇:乡土中国中无讼的读后感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