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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025-10-02 22:30:02职场文书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第1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一、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二、如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将学校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获得相关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的'配合和协助,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学校可以积极主动采取如下措施,取得有关部门和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1)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2)联系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3)联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4)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联系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6)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7)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2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应当遵守值勤制度的要求,每天都要进行巡视工作,包括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区域。

(二)为了预防学生群殴事件的发生,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旦发生类似事件,任何教师都必须立即制止,并立即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的教职工必须迅速将斗殴的学生分开,以确保安全。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了确保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不发生拥挤等现象,并且能够有条不紊地上下楼,我们需要安排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在楼道口进行监督和引导,以此来维护秩序。为了避免在课间、集会、操场活动等场合出现拥挤等情况,以保证学生在上下楼时有规律、守秩序,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应在楼道口进行监督和引导工作,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秩序。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制定了每周安全总结制度,由值日教师负责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一周的安全工作。

(十)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台账制度,明确每年初的安全责任分工,确保各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共同致力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分管。

2学校、处室、班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分析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消除。

5每月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级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开设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校内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7制定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每学期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

第4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中心学校校长与各完小负责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安全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市教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