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 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2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3
车间生产纪律是维护生产秩序正常进行有力保障,为了让职工能够在一个有秩序、整洁、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工作,经考虑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车间考勤:车间工人要服从车间主管安排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上班铃响打过卡而未到车间者,车间罚20元。请假3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包括3天)由车间主管批准,严禁未办手续或电话请假后补假条(重要事情除外)。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二. 安全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车间主管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指导其按照正确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经教育后仍违规操作的,可暂停其工作并处于50元罚款,造成的相应后果及损失,应由其本人承担,如果对其所为犯错误认识深刻,并能及时改正,车间负责人可视情况恢复其工作。
三. 设备:工具管理施行专人负责制。铣床、冲床、电锯、电钻等生产设备和工具分配到个人,正常磨损可在车间负责人处以旧换新,如果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由其本人赔偿。在每日生产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给设备加油和进行其他的日常保养工作。其他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用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
四. 职工应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认识。在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生产人员应对每一件完工产品做自检,如发现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或者原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产并上报主管,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正常生产。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原材料报废、设备损坏等情况按成本的30%给予赔偿,由于失误造成的返工、窝工等情况责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标准承担相关责任。
五. 车间生产任务由车间主管实行分活计件。车间工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图纸上随意改动,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主管请教或由主管与设计人员沟通,工作量有车间负责人按其工作能力进行分配,严禁出现抢、占、争等事情发生,如果私自改动加工图纸或者加工工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装车,外差,加班等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如有怠工,拒绝服从或顶撞主管的,应给予警告、罚款100元,情节恶劣的可给予开除。
六. 每天工作结束前10分钟,工人应自觉的打扫车间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卫生,包括地面、工作台、设备等,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对重要的生产设备应按照保养手册进行保养维护,下班及时关闭设备及工具电源。如发现操作人员离开现场而未关闭电源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 职工宿舍应保持干净卫生。严禁乱扔垃圾,私接电线以及打扰别人休息等情况发生。公司将做不定期检查,不遵守规定者经给予批评或20元罚款。此外,注意保持宿舍门口以及院内卫生。
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4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5
为了更好地经营本超市,方便管理,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规章制度将超市的员工规范、奖惩办法集于一册,希望超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
一、工作态度
1、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顾客及同事。
2、勤勉——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诚信——讲求诚信,反对虚假作风。
4、服从——各位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整洁——各位员工应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二、工作要求
1、开门营业前,当值的员工,应保证: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2、营业结束后,当值的员工,应保证: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情况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行为准则
1、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定位定岗,上班时不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4、待客必须有礼貌,说敬语,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尽量做到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
9、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四、卫生要求
1、每天负责值日的人员,应按时清理卫生。
2、保证卫生间,超市区域等顾客能到的地方的整洁。
第二章、分则
一、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向经理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5、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6、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二、收银员的职责
1、收银员的服务态度必须良好,收款迅速,不允许你推我让。
2、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杜绝自买自收。
3、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自行回避,由其他收银员收款。
4、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三、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每周、每个月、每季度都要指定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保证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超市的社会效益。
5、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第三章、其他
一、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应杜绝,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给上级管理人员。
二、考勤管理
1、超市员工的每月休假2天,遇到法定节假日按平时上班,但是之后可以调休。
2、员工早上需提前15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依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
3、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4、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5、员工不得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罚款5元,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依此类推,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薪资管理
员工的工资,超市都委托x银行每月x日前转账至员工在入职时提供的银行卡上。
四、奖惩规则
1、奖励
(1)当月满勤的员工,超市奖励满勤奖x元。
(2)售货员当月业绩超计划20%,超市奖励x元。
(3)年中时,视超市的经营情况,给予员工x元年中奖。
(4)年终时,超市发给员工x元年终奖。
(5)遇节假日时,超市给每个员工发过节费x元或者相同价值的礼品代替。
2、罚则
(1)验货时必须两人验,两个人坚守,两个人签字,并与供应商搬货物,若发现无人搬扣5元,送货票绝对不能重复打票,若发现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2)上班要点名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
(3)收银员若长短款都要赔偿。
(4)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5)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五、其他
1、员工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超市要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应的社保。
2、员工应保证超市的商业秘密不外泄,特别是进货价,不得泄露给无关的第三人。
3、正式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试用期的职工应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申请离职后,超市应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6
目的: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制订本规章制度。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制度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由企业管理层牵头制定,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在企业内部广泛宣传和培训,最终经企业领导批准并正式实施。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员工管理制度
名称:
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目的: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
内容:
一、员工入职与培训
1、新员工入职:公司将组织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工作流程等内容。
2、职业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和推广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二、员工工作
1、上下班时间: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并保持工作状态,不得私自早退或迟到。
2、工作纪律: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公司利益。
3、保密责任:员工应认真贯彻公司保密制度,确保公司资料和机密不外泄。
三、员工表现
1、言行举止:员工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公司内部和外部做出不当的言行举止。
2、党风廉政:员工应践行党风廉政,不得参与任何贪污和其他违法行为。
四、员工福利
1、工资福利:公司将按照岗位和工作绩效支付对应工资和福利。
2、保险福利:公司将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责任主体:
企业管理层、人力资源部门、各级主管以及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
公司将定期检查员工工作和行为表现,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和后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依次采取以下处理措施:批评教育、罚款、降职、开除、法律追究等。
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7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务必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务必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资料定。遇有特殊状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务必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务必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状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务必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务必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务必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务必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状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务必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职责者。利用职务之便理解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用心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带给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职责。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掉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用心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四)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腐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
1、生产车间与公司总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状况,每年公开一次;
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状况,产品销售和盈亏状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产状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状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5、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职责制)的制定及执行状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状况及时公布;
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状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状况,每月公布一次;
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状况及时公布;
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状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职责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料及时公开。党建工作总结辞职信
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资料。
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
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资料客观、真实。
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推荐,并及时研究整改;
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公司工会。
服装工厂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8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员工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行政中心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现场操作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活,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电话,禁止带孩子或外厂人士在车间内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
10、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的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严厉处理。
11、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破坏现象。
三、生产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车间必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下班时(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电源关闭。
8.车间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9.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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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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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2、员工管理
2.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2.2、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3、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通知。加班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安排或由车间申请,生产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4、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2.5、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2.8、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方能离岗。
2.9、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2.10、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2.11、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12、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聊天、听MP3、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2.13、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2.14、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手镯、戒指、物品,不得留长指甲。员工工作期间手机必须关闭电源。
2.15、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2.16、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2.1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2.18、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3、生产管理
3.1、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3.2、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3.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3.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3.5、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3.6、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3.7、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3.8、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3.9、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3.10、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3.11、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3.12、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3.13、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3.14、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3.15、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