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一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租赁标的物
本租赁合同标的物是位于_______的_______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资产明细详见“租赁资产明细表”;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从___年___月___日。
3.租金及支付
3.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折合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本租金已经包含甲方的利润、折旧和应当向有关机关缴纳的税费。
3.2乙方每_______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首次租金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其余各次租金自上个交租期满后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账号:_______。甲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免除乙方在相应期间的租金,免除部分由乙方从应付租金中扣除或由甲方退还。
3.3.1在租赁期内,因道路施工等客观因素造成加油站停业期间。
3.3.2发生6.9约定情形,修复或重建期间。
3.3.3发生10.2约定情形,维修停业期间。
4.税款及费用
4.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纳税,并缴纳有关费用。
4.2如因甲方未缴纳有关税费而给乙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可以代甲方缴纳有关税费。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代缴的数额和相当于损失的金额作为赔偿金,或者直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3甲方承担租赁期内政府部门对加油站进行的各种处罚。如果政府部门直接对乙方处罚,乙方可从应付租金中扣除相应数额或由甲方赔偿。但是,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处罚除外。
4.4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强制要求,需要更新设备、设施的,甲方应及时更新,并承担有关设备、设施更新的费用。因甲方迟延更新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果该更新由乙方完成,在以后交付租金时,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相应的更新费用。
5.加油站设施及外观包装
5.1加油站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自乙方接管之日起内不出现质量问题。
5.2加油站供水、供电应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的需要;加油站的进出道路、公路开口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并能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需要;排污、排水符合城建、环保要求。
5.3加油站外观包装应符合乙方《统一视觉形象识别手册》的标准。
6.甲方义务
6.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按5.3的约定完成对加油站的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合法经营所必须的证照全部变更至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证等。
6.3甲方完成6.1、6.2约定事项后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资产及6.2约定的证照交付乙方。
6.4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土地、房产、设备等租赁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6.5甲方负责处理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与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加油站相邻权人、水、电供应者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6因加油站设施本身的质量瑕疵,使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7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租赁物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通知须以书面作出。
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6.8甲方在乙方每次支付租金前_______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固定资产租赁发票。如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乙方可顺延租金支付时间,直至甲方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时止。
6.9因不可抗力致使加油站毁损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修复或重建。
6.10甲方应及时按规定交付公路或道路开口费。
7.乙方义务
7.1乙方应按3.2约定支付租金。
7.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管理租赁物。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理。
8.交付及验收
甲方履行6.3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按照本合同1和5的约定进行验收。若甲方交付的资产不符合上述约定,乙方有权拒收,直至符合上述约定。验收后,双方签署“租赁资产交接明细表”,同时,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
9.人员安置
甲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0.加油站设施的保养与维修
10.1甲方从乙方接管加油站后每_______个月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定期保养,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安排的时间内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10.2租赁期内非因乙方过错造成加油站设施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从给付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10.3乙方可自行安排对加油站设施进行的单次不超过____元、月累计不超过____元费用的维护及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加油站改造
11.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对加油站进行扩建或改造。由乙方出资添置或更换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15条约定解除合同后,对于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严重损害其价值、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设施、设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由甲方受让;其余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
11.2甲方负责办理加油站扩建或改造所需的各种政府批准文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债务承担
乙方接管加油站前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免除乙方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3.甲方承诺
13.1甲方保证加油站建设符合当地政府规划。
13.2甲方保证对租赁物、租赁物的经营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13.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
13.4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13.5甲方保证不会在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周围公里内再兴建第二座加油站,不会从事与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构成竞争的业务。
14.租赁物处置
14.1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租赁物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4.2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归还甲方,并协助甲方将6.2约定的证照变更至甲方名下,有关费用承担由双方协商。
14.3乙方将加油站归还甲方时,有权把印有“中国石油”、标识的加油站外观包装予以拆除或者覆盖。
15.合同变更及解除
15.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5.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取得加油站的所有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5.3乙方未按合同3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逾期达90日以上,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1非因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连续超过_______日或在任意连续的3个月内累计超过_______日。
15.4.2加油站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签订时的预期,不宜继续经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3因政府规划、道路扩建、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原因,致使加油站占用土地面积减少,则乙方有权按土地面积减少的比例减少支付租金;如减少面积达到加油站原占用土地面积的_______时,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4甲方不能依照6.2条规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5乙方如非因15.4所列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则须向甲方赔偿解除合同当年年租金的______%的补偿金后,即可解除合同。
16.违约责任
16.1甲方违约责任
16.1.1甲方违反6.4、6.5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6.1.2甲方违反13.1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6.1.3甲方违反13.2、13.3、13.5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2乙方违约责任
16.2.1乙方未按3.2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每迟延支付一天,按应交租金部分的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6.2.2甲方按照15.3的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违约金。
17.争议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7.1.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1.2向中国石油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通知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18.1甲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
18.2乙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
19.合同效力及附件
1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2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二
出租单位: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____________共有固定资产______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经营面积______平方米,货架______个,柜台______节,保险柜______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属微利企业,平均月赢利额______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______%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______%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______元,每月月初前______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______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三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______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______管理公约》的约定。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标的、位置、界限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标的租赁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经营、使用:
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共 层。该楼房(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楼房用途为 ,结构为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2、上述楼房、地段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楼房一并予以出租,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楼房占用 平方米,其它用地均已硬化。四至为:北至 ,南至 , 西至: ,东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甲方所有的 该楼房、土地使用权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 租赁用途
第二条 乙方租赁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场所,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的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有关房屋租赁和酒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第四条 乙方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 租赁费及交纳方式
第五条 乙方的租赁费为 元/年。
第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采取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租赁费用:
1、乙方的装修、装饰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2、至乙方试营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2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3、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1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
1、租赁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予以交纳;第二次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的30日以前交纳,其它依此类推。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加六个月依照本项规定执行。
2、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第二年于次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数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的租赁费;第二年的租赁费于次年的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的租赁费相应金额,不计息。
4、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使用后交款,第一年交纳租赁费于次年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五 逾期交纳租赁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当用现金足额交纳租赁费,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的租赁费。
第九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时,除按本合同规定足额补交所欠租赁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超过六个月时,除了依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以外,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租赁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足额予以交纳,否则应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 租赁场所的交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对租赁场所进行交接,交接应当签订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交接的范围、项目应当包括:
1、租赁标的的建设、规划手续是否齐备;
2、租赁标的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
3、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办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国家规定的税费是否已经缴纳;
4、楼房隐蔽工程,包括楼层供水、供气、供电、消防、通风、下水道管线铺设、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分页规划图、平面图,施工以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5、楼房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电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餐厅和厨房设备等机电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合格证、保修、维修手续等附件,安装、施工图纸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6、楼房抗震、避雷系统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7、变压器的生产厂家、负荷及其相应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甲方提供乙方租赁使用的财产、资料应当详细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接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其性质和来源,提供的复制件应当加盖有确认与原件无误的相关单位的公章或相应签字。
第十四条 交接项目缺项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1、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部分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但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自甲方将该项目的手续、资料全部提供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3、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甲、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的交接手续,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同意使用的,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合同要求,但不能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此,甲方承诺:
1、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该项目修缮、维修、改造的费用;
3、酌情减少当年5%-15%的租赁费用。
七 租赁标的改造、修缮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但就拟改造的、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施工单位均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从技术、安全角度作出相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评估、施工资料,以便于甲方查询、评估对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及附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乙方;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七条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部分设备、设施的改造,就拟改造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方法,可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或回执。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修缮、增建,由乙方予以管理、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但不包括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产生的费用。
乙方对于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应当以相关合同、记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修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的正常施工。具体的施工方法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八 装饰、装修,广告牌匾设置及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决定进行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室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关于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对外租赁、承包楼房、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取费,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外租赁、承包设置的室内、外广告牌匾时间、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租的时间、范围。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未续订,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法院生效判决、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相关免责条款解除、终止合同时,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的广告牌匾,均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继续使用的情形除外。
九 用电负荷、使用及增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当满足乙方经营的实际需要。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所有权归甲方。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所有权归乙方,原甲方提供的变压器所有权性质不变,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予以处理,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均应当互相予以配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予以负责的情况下,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条 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的实际需要,在甲方变压器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的电表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税费负担
第二十七条 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守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营使用的水费、电费、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根据国家规定或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由乙方自负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交纳。
十一 消防、安全保卫、房屋设施修缮、计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及系统;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消防方面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安全用气、用电、用暖,确保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所需费用自负。 十二 产权变更
第三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转让乙方租赁标的的所有权时,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乙方租赁标的转让给第三方时,或法院裁定将乙方租赁标的拍卖给第三方所有时,本合同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
十三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当然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订;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3、法院生效判决解除合同;
4、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
5、根据本合同有关免责条款之规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时。
本合同不得因作为合同一方的自然人的身故,或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2、3、4、5、6项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赁费(不足一月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时,自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设置的室内展台(架)、广告牌匾均应当在三十日内撤出、拆除,所撤出、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折价留用的部分除外。如超过三十日乙方未自行予以撤出、拆除,甲方有权予以撤出、拆除,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所撤出、拆除的乙方的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领取,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或者销毁。
乙方撤出、拆除其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时,不应当包括甲方享有所有权的设备、物品,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交接乙方的租赁标的时,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接手续、财产列表或者清单,以楼房及其全部附属设施齐全,无主体以及结构安全隐患,甲方原有的水、电、气、暖气线路、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玻璃、装饰、装修等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为原则,但因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间已经改造、拆除、修缮并且已经发生变化的部分除外。
乙方违反前款之规定交接租赁标的时,应参照其实际价值给予甲方赔偿、补偿;协商不成时,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并经依法评估的价值(价格)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收回乙方的租赁标的,已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再退回,未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乙方应当双倍补足: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标的物整体或者全部转租、承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的;
2、乙方拖欠租赁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十二个月未足额予以交纳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所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益、利益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本息均予以退回,未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得再行收取:
1、甲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隐瞒了租赁标的已经设定有抵押等形式担保的事实;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以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或受其指使、授意的人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干涉、干扰或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且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自甲方的侵权行为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补偿时。
十四 免责条件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事由应当符合《合同法》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免责条件为:
1、因地震、洪水、飓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2、乙方经法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国家征用;
4、因地方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拆迁或者拆除乙方所承租的租赁标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十五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约金数额为年租赁费的 %,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六 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乙方承租的标的交付乙方时,不得有拖欠的税、费;不得有拖欠的水费、电费或供气、供暖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能续订租赁合同,乙方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条件予以清场并返还甲方租赁标的;超过三十日即属于超期占用,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乙方超期占用的期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参照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金额双倍计算月租赁费,由乙方负担超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文明、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对租赁标的进行相应改造时,不得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对外承包经营。乙方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租赁标的、期限。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外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均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予以负责,但是应当将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在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与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第三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责,与本合同甲方无关。
第五十条 乙方承租标的至公路路沿石均属于乙方使用、管理的范围。乙方应适当保持该范围的整洁、卫生和车辆合理有序的停放。
第五十一条 乙方承租期间根据经营需要而增建、增置的无法转移、拆除、移动否则将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系统,依照本合同第三十条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价值)认定、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的补偿以后,所有权归甲方。
十七 争议解决方式、管辖
第五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 合同的生效、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法人资格的吊销、注销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效力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住所:身份证号: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一、租赁房屋:甲方将滨湖区仙河苑一期门面房24幢9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年___月。
(1)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房屋租金为元整。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为元整。
(2)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房屋年租金为元整。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付款方式:
(1)自签定日一次性交清至20__年12月31日,转让费自签定日一次交清,先付后租。
(2)20__年房租在20__年12月1日前付清,先付后租。房屋租赁保证金为元整,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时,甲方如数退还。租金每逾期交纳壹日,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没有遵守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商铺的使用权。
三、房屋内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四、乙方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五、本商铺占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甲方不提供商铺的其他产权证明。甲方向乙方承诺,如第三者主张该土地及房产权利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的,乙方拥有向甲方主张赔偿的`权利。
六、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
七、租赁欺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租用场所交还给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在装修时不能改变商铺的框架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赁期满时甲方对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在租赁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议条款的执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对上述商铺拥有所有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租用商铺的权属关系,不得将租用商铺用于抵押、抵偿债务。乙方租赁商铺使用权后若要转让使用权,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在出租和再出租时如产生意外事故,其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再出租时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仍由乙方承担。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在同等情况下,续租优先,甲方有权调整年租金。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电话: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电话: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1.1所租赁场地位于底店的部分场地;
1.2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1.3租赁场地的装修及设施
1.3.1租赁场地在交付乙方时应当可以正常使用;
1.3.2乙方在承租后,必须爱护甲方的租赁场地及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场地或设备,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1.3.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的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乱接用电设备;
1.3.4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场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
1.3.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场地上所添附的财产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属于乙方的动产,由乙方带走;
乙方投资进行的装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带走;
属于乙方的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拆除,或虽能移动、拆除但会对租赁场地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1.4如甲方进行布局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二、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2.1乙方将所承租的租赁场地用于经营;
2.2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营业时间,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乙方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场地货架范围;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2.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乙方改变租赁场地租赁用途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2.7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承担全部权利义务:
2.7.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7.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
2.7.3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义务。
2.8乙方的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乙方应自行办理所有申请、批准事项,费用自理;
2.9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租赁期限
3.1乙方承租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为: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恶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3.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租赁场地清理完毕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须按本协议规定的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
四、租金、费用及质押金
4.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租赁年度元;
4.2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必须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应于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支付;
4.3乙方应自行负担租赁场地发生的水费、电费、暧气费、管理费等所有实际发生的各项税费;
4.4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上述费用;
4.5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元人民币的质押金,作为本租赁合同的担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实施违约行为,质押金全部退还,但不计息。
五、租赁场地修缮责任
5.1租赁场地的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但因可归责于乙方行为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2发生按前款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修缮责任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修缮要求,甲方须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内予以修缮,以使其达到或满足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
5.3甲方未按前款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转租、转让、调换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租赁场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将租赁场地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拆改结构的;
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的;
故意破坏租赁场地的;
乙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甲方制定的约束所有租赁户及业主的规章制度的。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收回租赁场地,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赔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
8.2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或妨碍乙方经营活动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排除妨碍;
8.3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外,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实际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8.4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8.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九、财产保险
9.1甲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租赁经营的财产保险事宜,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保险受益人亦为乙方;
9.2乙方如拒绝参加保险,甲方对不能归责于甲方过错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文本及生效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有关部门备案使用;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质押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9.3甲方所制订的商户手册、规章制度及双方签字认可的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七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安乡县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及安乡县政府对本轮经营期出租汽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的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物
甲方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及新受丽舍油、气两用汽车一台,车身颜色上黄中绿下银灰,排量1.6L,计价器、空车灯等营运设施,标示齐全,符合出租车营运条件。车牌呈为,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
二、租赁方式
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赁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安全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和机油更换保证金,甲方将标的物交由乙方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租赁条件
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规,乙方必须依法获得驾驶证(驾龄二年以上),并同时提供服务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或村级证明担保留公司存档。
五、乙方应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问
1、必须缴安全信誉保证金__万元整。
2、甲方交车前,乙方必须交机油更换保证金叁仟元整,每月必须定点更换二次机油。
3、每月1日前上缴发月租金__元,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按欠缴每天收取5‰的滞纳金。
4、每月租金随行就市。
六、车辆保险
每年的保险甲方按公司统一要求投保,保险的保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赔款不足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保险赔款,来年投保影响保险费率上浮部分由乙方承担上浮费用。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甲方汇报事故详细情况。事故造成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肇事逃逸或手续不齐全保险公司拒赔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参与诉讼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
八、车辆的维护保养
经营期内,乙方应爱护车辆及设施,按车辆的.技术要求,定时保养、检测,时刻保持车容车貌整治,标示齐全。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里程必须到维修站及时搞好保养和二维维护,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每15天必须更换新机油一次,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统一在机油更换保证金中支付,未每月达到2次的双倍进行罚款。但乙方无权更换甲方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即使在营运中有损坏、自然磨损或者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车辆损坏需要修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到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更换,修复所须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费用和权力
1、甲方承担车辆的各部门税费、保险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检费、发动机正常磨损的大修费(3年后大修)。
2、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是作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安全生产,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遵章守纪,文明优质服务的保证。乙方若无下列情况,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①未产生甲方为乙方垫付事故赔偿;②乙方无违规违章处罚未了事项;③无欠缴租金一及滞纳金等扣款项。
3、乙方承担在营运中的罚款和违章处罚金、燃料费(新车第一年必须加93号汽油)、全年机油、齿轮油更换费、各种修理费、轮胎消耗、人员工资,如在前3年内发动机在乙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造成的大修费用以及乙方在营运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按合同收取租金不变。
4、乙方承租的车可以加入副班司机一名,但必须经甲方查验合格同意方可,但无权私自将车转租给他人或转借给他人驾驶,甲方一经发现,将无条件收回此车,且不退还履约金。
5、因乙方的原因受到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罚款,扣减本车的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在10天内补足信誉保证金方可营运。
6、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公司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每年年捡无条件服从安排。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合同期内,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自动解除,如甲方需要卖车过户后乙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因乙方逃逸或逃避赔偿责任,乙方严格违法,被吊销驾驶执照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情形甲方终止合同,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履约金不予退还给乙方。如甲方来年车辆继续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无论合同期满还是甲方卖车,甲乙双方解除合同乙方交车时,车辆轮胎由乙方交给甲方伍条全新胎,车身及全车各部件经修理厂检测没有明显的损坏,否则修好后方能交车。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常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解决期间,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将协商一致的事项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作用,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双方签字按印生效,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力各执一汾,报公司备案一份。
特别约定:甲方只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与乙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故乙方的社会统筹保险等个人福利保障及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__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租凭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租凭__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九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篇十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_____租赁给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_____元,保证人共为_________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_____元,当_____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
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__________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_________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_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_________作为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_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___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_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___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_____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_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____年工资总额_________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_____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_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_____办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