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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2025-05-12 15:15:01范文大全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第一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深刻吸取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青山桥镇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山桥镇地处宁乡市西南边陲,多为山地丘陵,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1个社区,人口5.3万人,1个中心集镇,3个村级小集镇,15423栋房屋。

二、前期部署

4月30日以来,青山桥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顾问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先后召开了2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1次部署会、1次推进会、1次紧火会;同时出台了《青山桥镇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山桥镇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书》;明确了各村(社区)、各线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任务时间节点,对业务进行了逐级培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质按量有序推进。

三、工作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敲门入户”行动,190名镇村网格干部包片负责,累计出动1450人次共排查房屋11115栋,完成系统录入3774栋,其中包括集镇168栋、学校周边14栋、三层以上66栋,用作经营216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5栋,未进行安全鉴定40栋。排查出改扩建59栋,周边扩建48栋。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已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30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11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1处,采取维修加固整改措施35处,重建工程整改措施4处、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志管理措施3处。

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自建房大多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且较多农户建设杂屋用于储存和畜禽养殖,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多占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二)镇村网格干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基本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判断,标准难以把握。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全面排查,分类汇总。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户一档;5月30日前,分类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系统APP录入率100%。

(二)及时交办、应急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交办到村(社区)和房屋所有人;6月10日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隐患的房屋,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C、D级危房出具处理意见,实施应急处置。

(三)动态清零、长效监查。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科学运用隐患排查系统APP,做到一户一档,一房一策,分类管理,全力确保房屋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第二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11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张政带队,到青浦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督导,副区长陈汇青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重固镇福泉山村和福泉山居委、白鹤镇沈联村和外青松公路实地踏看了农房和城房点位,深入了解青浦区在农房、城房整治中的工作举措和整治成效。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青浦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指出,青浦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思路有特色、排查内容全方位、宣传发动有活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配合异常图斑整改。市、区两级要充分沟通对接,扎实推进异常图斑问题整改,确保清零。要进一步把握工作节奏。目前“百日行动”及“回头看”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要按照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的时间节点要求,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要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工作。要做好数据质检和轮检,按照每两周一次的频次,开展市、区、街镇三级质检轮检,确保前期数据无错漏,并准确掌握动态变化。要继续落实管控和整治工作,按照具体情况制定“一房一方案”,统筹协调好群众利益与社会发展需要。

座谈会听取了区综合整治办、重固镇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的汇报,市自建房工作专班、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进行了互动交流。

第三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近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对霍山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检查、谈话问询、反馈意见等方式,对该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第四轮督查检查。

第四督查组分别听取了该县教育部门、卫建部门和住建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同时对衡山镇、落儿岭镇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随机抽查三层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自建房20余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督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排查整治。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人员密集区和各类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摸清底数,详细建立房屋基本信息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要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动态检查。对在建和拟建的自建房,从土地、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等各环节层层把关,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及在自建房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严防增量问题发生。要加大整改力度,健全长效机制。紧盯时间节点,明确时限、集中整治,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四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近期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和自治区、市、县主要领导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我县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武川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武川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安排,在日常燃气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

我县可镇中燃公司目前运行中压管道23Km,低压管道24Km,共计47Km。可镇现有的燃气管道均为20xx后铺设,为PE管和3PE防腐钢管,目前中燃公司正计划对我县所有燃气管道进行检测,正在与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对接中。依照中燃公司内部管网巡检制度,规定两天为一个巡检周期,其中碧水龙城小区庭院管道因非中燃公司铺设,为每日一巡检。截至目前,可镇接入天然气的小区共计33个,其中民用户5939户,已入户安检4062户,安检率68%;未安检用户正在有序进行安检中。工商福用户共计51户,安检率100%;对无人居住或未能入户进行安检的用户,用甲烷遥测仪、门缝侧漏等方法进行了安检。

中燃公司在本次自查和用户排查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共计25处,其中10处为中燃公司内部施工安全隐患和场站设施配套不完整,目前已经整改完成6处,4处正在整改。

居民用户隐患主要为燃气灶具加装聚火壳和胶管老化、灶具超期等隐患,加装聚火壳的已经全部完成整改;胶管老化、灶具超期等隐患该公司已经全部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用户尽快整改。工商业用户隐患共排查出3处安全隐患,2处为惠泽园食品公司商户在燃气管道上搭挂电线,一处为饭店灶具漏气,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

目前我县共有一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公司,该公司目前共有居民用户和商用户2459户,已经安检2397户。在本次安全检查中,共发现有296处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其中灶具超期226户、胶管老化穿墙使用47户,减压阀漏气23户。漏气用户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其余安全隐患已全部下达隐患通知单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将停止为其供气。

三、检查验收情况

依照方案要求,住建局于12月1日对我县3家供气企业进行了场站的手续、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抢险预案和运行台账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有场站标识不全或陈旧和台账记录不全面、不完整等安全隐患,已经要求立即整改。

12月3日上午,住建局与我县三家燃气供应企业召开了燃气安全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下一步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企业继续开展场站燃气安全隐患自查和燃气用户的入户安全检查,同时加快推进燃气安防设施的推广工作。

12月14日上午,市场局接群众举报,在我县盐业公司附近,有流动摊贩使用非法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瓶。接报后,市场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摊贩进行了检查,现场扣押了液化气石油气2瓶,已运送到燃气热力公司销毁。

12月16日,由住建局牵头,应急局、市场局、公安局、教育局和金三角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县的惠泽园食品公司、辛记餐饮、二中食堂和燃气热力公司进行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惠泽园食品公司燃气锅炉房内有乱放杂物、运行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情况,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在“双节”和冬奥会来临之际,确保节日期间燃气安全,我单位计划于近期继续对可镇镇内的三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和部分重点燃气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报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在做好对液化气经营点和加气站的日常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督促各经营企业逐项整改,确保全年无着火、爆炸事故,保证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稳定向好。

第五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切实加强我镇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和部门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治理范围主要是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培训。结合我镇实际,我镇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次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协调,坚持统筹兼顾。我镇将燃气专项治理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内容,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各餐饮场所,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4月中旬至5月底,镇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针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我镇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餐饮场所未签订安全供气合同,购气凭证保留不齐全;

2、部分用气场未建立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未安排相关人员定期检查气瓶瓶体、瓶阀、燃气用具与钢瓶之间的连接软管,未定期用肥皂水涂抹阀门、软管等关键部位;

3、部分用气场所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对全镇各餐饮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督导和检查,对达不到十项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我镇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决依法取缔淘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第六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搞好医院安全工作,根据卫生局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进行排查,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安全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x重点安全要求范围进行自查,先后对配电室、上下水设施、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及门诊、病区、x信息网络设施,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财务科、仓库、药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排查,特别是全院水、电路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了逐一排查和维修。

二、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健全,各科建立了安全小组,各科负责人为本科安全员,划分了明确的责任,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门诊、病房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召集全院职工分批进行“消防知识”专题教育,详细讲述了灭火器的使用,发生火灾如何指导患者逃生,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组织抽调各科室骨干力量由主管院长带队,积极参加x区卫生局组织的消防演练,四、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院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为契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五、抓好医疗安全。院领导及时召集科主任、护士长会议,围绕“以病人为中心”这个主题进行医疗安全专项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全员医疗质量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院领导在全院广泛开展检查,落实医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规范,贯彻落实控制感染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手卫生规范,严格消毒隔离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好毒麻药品的管理、高压灭菌消毒管理,做好生物监测和环境监测,严查质量环节,清除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通过自查,全院职工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意识,明确了责任。确保将安全生产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

第七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商贸物流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民营商超、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二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并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县里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排查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严肃问责。

(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一是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二是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三是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一是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二是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三是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一是要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居)、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在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由住建局牵头,成立应急、公安、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百日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整治、谁使用谁整治、谁经营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技术专家组,参与督导检查,指导排查整治,开展技术培训,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下沉一线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抓紧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将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指导、情况调度和业务服务,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捍卫我县房屋安全。

第八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 自入冬以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燃气企业、站点的安全进行排查,以确保了我县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队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费玉江副大队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燃气股全体工作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并与各燃气企业法人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队以燃气管理股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我县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对少数废旧、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二是较多钢瓶进出站不戴安全帽。针对这些问题,排查组每次都对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对外观陈旧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站后必须禁止上充装台充气,及时撤下送往质监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对钢瓶进出站必须戴上安全帽,绝不能马虎大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队将燃气安全知识制成展板的形式,张贴于各主要道口、街道、社区等进行宣传;将各种燃气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短信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电视、换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排查,有效的消除了燃气企业、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威宁”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九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防火办、各村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民委员会,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隐患排查。要求各村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宣传,营造氛围。

为全面提升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按照本次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广泛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努力营造"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的工作格局。本次活动张贴标语6幅、制作警示牌20个,出动宣传车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

三、排查隐患,落实措施。

深入到国有林场、重点林区、藏茶村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通过检查,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各村多年未发生森林火情,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未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宣传教育不到位,传统的农事用火和传统的祭祀习惯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三是防扑火经费投入不足,各村防火设施设备短缺,缺乏抵御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四是隐患排查不到位,有的.村应付了事,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目标;六是对护林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因换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各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乡村组、护林员、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火源管控。针对"国庆和期间'林区旅游野炊、农事生产用火逐渐频繁的特点,为切实加强火源管理,镇政府要求各村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职责明确、措施具体、指挥畅通。

(三)强化应急防范。国庆和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时掌握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林火监测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缺岗现象。本次森林防火工作检查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行为严格依法问责,从严查处。切实抓好隐患整改落实,促进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了实效。

第十篇: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